江苏一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官方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尊敬的母亲,您心爱的女儿在校昏倒,病因不详,等您接到通知,再赶到并搭上了救护车,历时很久了吧?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救治时间,到了卫生院没有了生命体征,意料之中的事情。正确的救治方法应该在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昏倒,先打120,然后上法宝。我们的手指甲就是急救法宝,出手就用,简单安全速效,***可用,与其它急救措施不冲突,见于《医海存真》贰。掌握自救技术,保障***平安,在现实社会中很重要。您在接到学校的电话后,首先在电话里告诉他们急救方法也不失最好的方法,毕竟猝死的抢救时间只有几分钟。至于您亲爱的女儿,被120送到了卫生院,错过最佳急救时间,已无生命体征,医生回天乏术了。120还是有紧急接诊的任务,您应该是理解的,建议您寻求公断吧
这个***反映了什么问题?反映了人民医院救护车医生即失责又尽责。
江苏一女学生,由于在学校里突然间晕厥,先是被送进卫生院抢救,可是在卫生院的时候就已经没了生命体征,卫生院决定转院到人民医院再进行抢救。
然后,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到卫生院把女孩接走了,但是,途中发现女孩子已经没了生命体征,所以,中途直接把女孩送到了殡仪馆。
那时的医生心里的想法是什么?如果还是送到医院去,在医院死亡了,家属肯定会闹,在医院里闹的话,那么,他肯定会受到责怪,为了“尽责”,不让家属在医院闹。所以,他们就把女孩直接送到殡仪馆去了,当然了,他们这种做法对于死者及家属来说,肯定是失责的。
一个16岁的女孩,花一样的年纪里,突然间就去世了,做父母的肯定痛苦不堪,可是,医生的做法更让死者家属痛恨,毕竟,都没有直接送到医院就中途往殡仪馆送了,任何一个做父母的心里都难以释怀的。
最后:在卫生院的时候已经没了生命体征,再送到人民医院救治,那么,本来就该送到人民医院去,如果抢救不了了,那么,不管家属闹不闹,医院都好处理这件事情。
可是,直接送到殡仪馆去了,这件事情肯定就难以处理了,作为救护车上的医生来说,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不管是否能够抢救的过来,都该送到医院去啊,对病人“失责”,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江苏16岁女生在校昏倒,抢救途中被送殡仪馆。这个操作着实让人看不懂。女生死亡的原因尚未调查清楚,而且在医院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情况下,这么仓促地将尸体运往殡仪馆,不禁让人心生疑虑。
他们这么做,征得女生家长同意了吗?即便主观判断已经死亡了,也应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记得国外有个妇人,在下葬的过程中,还起死回生了呢!一切皆有可能。
不是当事人,是不明白失去子女的感受的。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得付出百倍的努力。女生才16岁,正是***年华,令人羡慕的年纪。父母怎忍心让她离开。
父母肯定是不愿意接受女儿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的现实,也不会同意就这么随意地将其拉到殡仪馆去火化的。这样既让自己的内心感到不安,同时又觉得对不住离去的女儿。
只能说某些细节没有做到位,导致死者家属出现了不满的情绪。宁愿相信忙中出错,也不想看到某些人敷衍了事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