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和我们生活了十多年的继母该怎么办?我给她养老吗?
我父亲已经去世十多年了,继母悉心照顾病重的父亲好几年,感念于此!父亲去世后,我们管她娘俩,而是接到身边相互照应!继母在我扶持下也买了房,装修好后,去年弟弟也结婚生娃!退休后她一直跟我生活,帮我收收捡捡厂里的东西帮做做饭!每月给她三千!平时年冬时节都会给红包!我想她以后养老不出意外也是我包了!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虽然说了N年了,但是这个试金石在今天依然存在。善良,大度,宽容,换位思考等等这些元素,组成了幸福的家庭,你的家庭就是这样的。
父亲有个挚友,我们叫他郭伯伯,伯母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因为突发心脏病离世。伯伯是老师,他的同事给他介绍了一个老太太,守寡多年,家里有两儿一女,都早早成家,儿子并不孝顺,正好是伯伯同事的亲戚,为了帮老太太脱离苦海,把她托付给了郭伯伯。伯伯这边有工资,也有五个子女,三儿两女,其中两个儿子还未成家。老太太过来后非常满意,这边孩子都孝顺,花钱不愁,不必看儿媳妇脸色。不过过来后没享受几年好日子,也就三五年吧,伯伯癌症去世,老太太面临无家可去的局面,刚刚过来几年,再住下去似乎名不正言不顺,可原先的那个家儿子没有一个来接,因为当初来伯伯家的时候是偷偷来的,都没敢征询儿子的意见。伯伯家大哥征询了老太太的意见,决定让老太太留在他们家里,兄妹五人定期给老太太生活费,逢周末他们轮流回家看望老太太,生病长灾他们管着,过年过节伯伯家大哥把老太太接到城里的家,一家人把老太太当做亲人对待,一直照顾到老人去世,期间老太太的亲儿子没来过一次,只有亲女儿偶尔探望。
我一直觉得伯伯家的大哥真的做到了仁至义尽,用他的无私付出,温暖了老太太最后的人间岁月。
我三岁失母,十三岁自立,二十六岁成家,继母对我百般刁难。我自力更生几十年,闯出一片新天地,我感谢继母给了我自力更生的道路,她老了,我为她养老送终了,村中人传为佳话。
我也有一个同样的继母,在我爸生病的时候,继母一直把我爸伺候到病逝。所以,一直以来我们都记着这份恩情。也一直把她叫做妈。
虽然她现在没有跟我们生活在一起,因为她也有自己的儿女。但我们有什么事,过时过节都请她一起吃饭,我们一共4兄妹,她愿意在那家住,我们都没有意见,我们都把她当作家里的一分子,一个老人对待。
毕竟她也跟我爸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也算是我们的亲人,不能说,我爸不在了,就把她当外人,这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的。
如果有一天她生病了, 需要人照顾,我们也会义不容辞的去做,毕竟她对我爸有恩,这份恩情直到她离世,我们都应该记住。
如果你觉得你的继母在你们家十几年,所作所为都对得起你们,那你们尽一点责任,也是无可厚非的。
做人要懂得感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人与人之间的相识也是一种缘分,我们应该惜缘。
有些事冥冥中自有定数,跑都跑不掉,你信不信?
有时候不得不信,我们这里发生的一件事就是这样。真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阎王让他三更死,谁个敢留到五更”。
那是九十年代初,全民下海的时候,我认识的一个靠河里挖沙起家的万元户,与其他几个万元户合股买了几艘快艇🚤,在江里跑旅游(那时候管理不是很规范、严格)。一次***期的时候,地市机关单位上有五六个朋友约着租了快艇去游玩。不料沿江下去二百来公里后,快艇翻了,快艇上的人除了一位游到岸上活下来外,其他人都溺水而亡。
随后活下来的那位报了警,一方面组织人力打捞,另一方面通知单位和家属过去处理。单位和家属当天就连夜开着几辆车赶过去了,第二天处理完后也就赶了回来。
谁料到,接活下来那位的那辆车在回到半路的一座小桥上,又失控冲下桥、掉到河里去了,这条河刚好是那条大江的一条比较大的支流。车上的人,除了那位被接回来的人溺水死了以外,其他人都得以逃生。
那人就像是注定要死在这条江河里一样,头一天没有在大江里淹死,第二天还是在支流的河里淹死了。那几位“万元户”,也因为那么多人的赔偿而倾家荡产了。
(图片源自网络,侵权告知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