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患病不能继续上课,学校要求患病老师出钱请别的老师代课,这合理吗?
谢谢邀请!
不合理!
其一,不符合劳动法。
其二,不符合教师法。
第三,不符合职工权益保障法。
由此,既不合理,又是违法。
这种违法行为,一般来讲,只有私企才能做出,既不讲人情,又不讲人性,唯讲效益,唯讲利润。
由此推论,题主所提之问题,很可能出自私立学校,公立学校一般绝对不会这样违规违法悖情悖理!
如果公立学校真这样做了,要么教师本人身份特殊,要么学校有特殊规定。
总之,法制国家,应以法治国,中国优良传统,既讲理,又讲情,啥都不讲,实难苟同!
不合理。这不仅违背相关法律,而且违背人性。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不能规避。生了病既要承担身体的痛苦,又要承担精神的痛苦,还要花钱治病,所以正常人谁也不愿意生病。
教师也是人,更不愿意生病。教师生了病,让其自己花钱找代课教师,事实上是对教师生病的惩罚,言外之意是教师都得是神仙,不能生病。世上有这样的事吗?
因此,这种做法是学校管理不做为、不负责任的一种懒政,也缺乏基本的人情味。教师生病让教师承担代课费,如果教师调走,谁来承担代课费?教师有带薪休***的权利,难道就没有生病的权利?
一个有人文关怀的学校,当教师生病时,正确的做法是关心、慰问教师的病情,为其尽快康复提供必要帮助,并积极想办法为其找代课教师,让教师安心养病,而不是将锅甩给教师。
这不仅是不合理的,更是不人道的,甚至是违法的!谁给校长这个权利?当然,如果你自己出了代课金,学校不再记你病假,那就另当别论了,校长算是个好人。
给你点建议:如果真的是病了,医院出具病***证明。那么自己写个***条附上医院诊断证明交给学校,合理手续办妥回家休息、养病。如果是***的,劝你别这样,没有不透风的墙,早晚会出事的。还不如请几天事***。
不合理!甚至是违法行为!
因为:一是中学教师的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随便扣除、挤占挪用教师工资。二是中学教师作为国家教育部门的公职人员,如患病不能继续上课,应请病***。学校应按照公职人员和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特别是请销***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因患病老师不能上课学校需要雇佣代课教师及支付代课教师代课费的问题,应由批准患病教师的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学校或教育部门拨款支付代课费,而不应该由患病教师出钱。四是如果多数学校按照教职员工病***长短的有关规定扣除患教师一部分缺勤工资不足以支付代课费,或者教育主管部门未及时拨付缺额教师代课费的话,那也应该由所在学校设法解决。五是中学教师患病需要治疗花钱,学校本应给予人文关怀或医疗扶助,而不应该让教师出钱支付代课费,学校的这种做法不仅是不仁道的,而且是违规违法行为,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管理。
教师病***期间的工资是这样规定的:
1.工作人员病***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工作人员病***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其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