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女士被丈夫***,她的遗产怎么办,11岁的女儿该怎么办?
来女士被丈夫***碎尸,这个丈夫被判***是没有疑问的,那么她的遗产以及小女儿的抚养问题就成了焦点。
来女士名下的财产主要有:
1、两套拆迁分来的房子,一个是现在住的,50多平方,名字是来女士的。另一个是110平左右的,名字是丈夫许某某和小女儿的。
2、七位数存款。
3、养老金加退休返聘工资,大约一个月8000-1万左右,不过人已经死了,这笔收入就没有了。
来女士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位,这家的遗产的第一位继承人,只有来女士和前夫生的大女儿,还有这个小女儿,当然,从法律上来说,来女士的继子,也就是许某某和前妻生的儿子,也有继承权,因为那个110平的大房子是许某某和小女儿的名字,在法律上,这个大儿子有继承许某某遗产的权利。
所以,现在的第一位继承人,主要有三位:大女儿、小女儿,还有继子。
现在不知道那个继子参与凶杀案没有,或者他是否知情不报。按情理来说,他和来女士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而这家的财产,基本都是来女士的,分到的房子其实也是来女士的功劳,因为这个许某某后来迁过来的户口。由此可见,道义上,这个继子真没脸继承本属于来女士的遗产。但是,至于他会不会放弃,是个未知数。
至于大女儿,她作为第一位继承人,有权利分来女士名下50平房子一份,还有七位数存款的一部分。
小女儿应该分到的遗产最多,一是那个110平房子有她的名字,比大女儿会多分一些,二是她还未成年,生活、上学都需要钱,***会酌情照顾她。
来女士不幸被丈夫***,你提的两个问题正是大众特别关心的问题。
一.她的遗产。
来女士是突然死亡,肯定没立下遗嘱,所以她的遗产只能按照遗产继承法来处置。
又因:
1..她的丈夫因***罪名成立丧失了继承权;
2.她的父母已去世;
3.她和许某的儿子没有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因此,许某的儿子也没有继承权;
因此,她的遗产由她的两个女儿来继承。
两个女儿继承遗产的份额,按法律规定:
一般应该均等;
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来女士被丈夫***了,她的遗产怎么?
来女士是被***的,生前肯定是没有立遗嘱,她的财产只能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财产分割 ,法定顺序继承分为第一顺序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第一顺序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来女士如果是正常死亡,她的遗产将由他的丈夫、她与前天所生的女儿以及与现任丈夫许某所生的女儿及母亲一起继承,而许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不具备继承条件,不予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来女士是被丈夫许某所***,许某己被公安机关刑拘。所以,许某己不具备继承权的必备条件,自动丧失了作为来女士配偶的那一部分继承权。来女士的财产将由母亲及两个女儿继承。
至于来女士的小女儿该怎办?
悲剧己经发生,一切都不可以重来,只有面对事实,把小女儿的生活安置好,有利于她的健康长大。
我建议,大女己成年,应担负起照顾妹妹的责任,因为你是姐姐照顾妹妹比较方便。
许某的两个儿子虽然不符合继承法继承遗产的规定,没能继承遗产,但与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是有血缘关系的,从道义上讲也有义务照顾妹妹,与大女一起将妹妹抚养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