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民政局低保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古代的县令身兼多少职务?是怎样的?
因为古代的县行政机构中行政人员极少(多数朝代的县行政人员只有县令、县丞、主簿),所以古代的县令还真得是“多面手”,用现在的解释就是:是县长,是公安局长,是检查院长,是法官和***院长,是消防大队长等众多兼职,并不是古代县令喜欢这样身兼数职,而是机构设置如此。
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县委书记和县长,两者职务兼于一身。政治,财政,税收,治安,司法等若干职能于一身。
且从秦朝起“皇权不下县”的影响,县令是中国古代吏治的最基础的一换。
他们不仅要管理整个县的治安,还要负责整个县的财政税收,另外还要负责安抚百姓。一个好的县令,也可以让整个县繁荣昌盛。
秦朝,商鞅变法,并诸小乡为县,设立县令。战国末年,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秦朝法令,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县官称为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万户以下的称为长,也就是县丞或者县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
古代的县令,还是比较悠闲的职务,如果有人击鼓鸣冤,那么县令就需开庭审理此案,另外,还要负责治安问题,治安问题是小事情,也可以说不用管,征兵和税收这些也可以安排下去。
也就是说,古代的县令要偷懒,可以恣意的玩,没人管,如果要勤政,事情也多如牛毛,数也数不完。
县令的职务还是很单纯,但是已经有品级,属于七品,对于一个县来说,是最高长官。
在古代,县令没有其他职务,只是县令。不像现在,还要***什么主任、指挥长之类的。
但他的权力很大。只要是属于他所管辖县的事情,大小都由他说了算。所以也容易产生问题,形成老百姓一说当官的,就是“贪官污吏” 。
虽然说是“七品芝麻官”,但掌握生杀大权 ,有好多朝代,县令由皇帝亲自任命,也体现了权力还是不小。
县令主要负责处理的事情如下:
一,处理民事***,刑事案件等。
二,处理本地暴乱,清剿土匪流寇等。
三,批准农村土地,商人经商许可,税收等。
古代的县令,身兼数职。既相当于现在的县长,又兼现在的县委书记和***院长。既是公检法的头头,又是***的头头,管的挺多的。简单地说,县令就是一个县内的土皇帝。不过一般情况下,古代一个县的人口大约相当于现在乡镇一级地方单位的人口。
作为县令,既要在辖区内推行朝庭的法令,替朝庭收捐收税,又要对自己辖区内的民事***和刑事案件进行判决,维护好自己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当然,对于一般的案件,下面的人早就把一应工作准备就绪,县令升堂断案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但若出了人命大案,县令就要亲自过堂审讯。县令断案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若案情简单,证据确凿,一般审问一下就可结案。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缺乏证据,而嫌疑人又死不认罪,就大刑伺候,直到嫌犯招认为止。这样的断案方式自然免不了冤***错案、草菅人命之事发生。毕竟,像狄仁杰和包拯这样的断案高手是少之又少的。